摘要: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其对于保障退休者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稳定与公平、提升国民生活幸福感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层次还是比较低,这就导致有的地区缴费水平高,有的地区缴费水平低,不同地区间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差异性比较大。这个一方面不符合养老保险设计的初衷,即追求社会公平与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也违背了市场经济追求效率最大化的原则,此外还会对优质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跨区域流动产生消极影响。因此,本文探索尝试提出旨在促进基础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的建议。
首先揭示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概念内涵及有关学术理论知识,其次通过描述基础养老金统筹层次的现状,剖析其存在的问题,最后给出提高基础养老金统筹层次的建议:一要积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共同发展;二要落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筹资工作;三要正确处理好中央及地方政府间的关系;四要建立健全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电子信息平台;五要理顺基础养老金管理体制并强化外部监督。
关键词:基础养老金;统筹层次;全国统筹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3)
一、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理论基础与现存问题(3)
(一)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概念及现实意义(3)
(二)学术理论基础(4)
(三)低层次统筹的现状及问题(5)
二、基础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面临的障碍分析(8)
(一)区域间经济发展差异(8)
(二)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及其风险(10)
(三)财税体制改革带来问题(11)
(四)统一的养老保险信息电子平台亟待建立(11)
(五)社保经办机构管理体制混乱、缺乏有效监督(12)
三、基础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的政策建议(12)
(一)积极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12)
(二)做好个人账户资金筹资工作(13)
(三)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15)
(四)建立统一的全国基本养老保险电子信息平台(16)
(五)理顺基础养老金管理体制并强化监督(17)
结论(19)
参考文献(20)
致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