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旅游法》实施以来,学术界对旅游市场规范化进行了大范围的研究。本文从《旅游法》实施后导游回扣问题出发,探讨没有回扣对导游影响以及有何对策能正确引导导游回扣减少后的导游工作积极性等相关问题。调查发现《旅游法》实施后,在导游薪酬制度方面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导游积极性下降;《旅游法》落实不到位以及各地区导游工资的发放缺乏标准和依据等问题。为确保导游人员无回扣后导游薪资的稳定和有一定的增长幅度,旅游管理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尽快完善导游无回扣后的正常薪酬制度;为了调动导游在《旅游法》实施后的工作积极性,旅行社也应制定导游差别化收入体系,保障导游从业人员的正常稳定收入。
关键词:旅游法;导游回扣;对策;薪酬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 、导游回扣问题概述1
(一)基本概念-1
(二)表现形式1
(三)产生原因2
(四)导游回扣危害性分析2
(五) 《旅游法》中关于导游回扣的焦点及分析-2
1.“零负团费、强迫购物” -2
2.回扣没了,收入“缩水”-3
二 、《旅游法》禁绝回扣后带来的相关问题-3
(一)导游带团积极性出现下降 -3
(二)《旅游法》落实不到位-3
(三)导游工资缺乏标准和依据 -4
(四)旅游团量下降导致收入难增 4
三 、导游回扣禁绝后的导游工作管理对策-4
(一) 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游客理性消费4
(二) 加大法律的执法力度-4
(三) 建立合理的导游薪酬机制-5
1. 小费制-5
2. 明确导游最低工资标准5
2. 完善导游激励机制5
(四)鼓励旅行社创新,提高企业盈利能力-6
参考文献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