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论文运用传播学理论,从政府传播的角度阐释当下的公安传播,通过传播
学原理的探究来为公安传播实务提供理论支持。新世纪公安传播作为政府传播的一支被提出。公安传播的主体是各级公安机关,客体是各级公安机关民警和社会大众。公安传播的载体由警方标志、传统媒体和新传媒三大部分组成。公安传播模式主要有告知模式和劝服模式。告知模式传播,是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告知特定信息。劝服模式传播,强调有目的地劝导说服,在整个传播过程中是着重引导疏导的环节。
关键词:政府传播;公安传播;公安传播主客体;公安传播载体;公安传播模式
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1
第一章 作为政府传播的公安传播-3
1.1关于“政府传播”的研究-3
1.2“公安传播”提出的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4
1.3公安传播的基本特征-5
第二章 公安传播主体与客体的分析-7
2.1公安传播的主体特征-7
2.2公安传播的客体特征-7
2.3公安传播的主客体的关系-8
第三章 公安传播载体与传播模式的分析-9
3.1公安传播的载体的多样化及意义-9
3.2公安传播的告知模式的运用——以处置突发性事件为例-11
3.3公安传播的劝服模式的运用——以处置群体性事件为例-12
结束语-14
致 谢-14
参考文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