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学生兼职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是兼职大学生在法律上是否具有《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主体资格目前还有很大的争议,如何把兼职大学生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畴是个焦点问题,本文从法理角度分析了大学生兼职的法律关系,并提出了根据类型的不同对兼职大学生的法律保护建议:校内勤工助学类兼职受《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规制、校外全日制兼职及实习受《劳动法》规制、校外非全日制兼职受《劳动法》中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相关规定的规制、劳务关系及校园代理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的规制。
关键词:大学生兼职 劳动者身份 权益保护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4
二、大学生兼职权益受损现状-4
三、兼职大学生劳动者主体资格分析-5
(一)“劳动者”在法律上的解释-5
(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法理分析-7
(三)排除大学生作为劳动者不具有合法性-8
四、大学生兼职的法律保护-9
(一)校内勤工助学类兼职之保护-9
(二)校外全日制兼职之保护-9
(三)校外非全日制兼职之保护-10
(四)家教、保姆等劳务类兼职之保护-10
(五)校园代理类兼职之保护-11
结论-12
参考文献-13
致 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