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任何一门学科的产生都是建立在一定的预设之上,预设的成立与否直接关系着某个理论体系的成立与否。法律经济学则基于对人性的预设,即人是经济人,是机会主义的人,是理性人,是偏好的人。在这之中,最根本的是“经济人”的假设,“经济人”是自利的人,是理性的人,是善于计算的人,但并不是所有个体的行为都是自利的经济人,因此便有了强烈追求自身利益而采取不正当手段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的人,有了能够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特定目的的理性人,有了受环境因素影响的偏好的人。
关键词:经济分析法学,人性,假设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4
2 理论预设之于经济分析法学4
2.1 经济分析法学的一般理论4
2.2 经济分析法学的理论预设5
3 法律经济学对人的行为假设5
3.1 经济人假设5
3.2 机会主义假设7
3.3 理性人假设8
3.4 偏好假设9
4.经济分析法学理论预设的评价10
结语11
参考文献12
致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