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发达,购物方式也是越来越多样化,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显得日渐艰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了非传统购物方式下消费者的后悔权,后悔权成为法定权具有特殊性,对后悔权在实际生活中的适用不可小觑。本文以新消法为切入点,梳理了后悔权的基本理论适用,同时根据立法现状和生活实际,对此次立法的不足之处进行探讨,并对经营者经营方式的范围、后悔权的行使期限、兜底条款、消费者滥用后悔权的行为等提出完善建议,希望可以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双赢的局面。
关键词:消费者,后悔权,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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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 . 6
二、消费者后悔权法律界定. . 6
(一)消费者后悔权的性质 6
(二)消费者后悔权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7
三、消费者后悔权的适用规则. 9
(一)适用后悔权的范围. 9
(二)不适用后悔权的商品 10
(三)消费者后悔权的行使要件. 11
(四)后悔权行使的效力.12
四、消费者后悔权适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12
(一)规范经营者经营方式的范围13
(二)明确后悔权行使的期限和费用承担. 13
(三)界定“商品完好”的标准. 14
(四)细化兜底条款15
(五)遏制消费者滥用后悔权的行为及限制措施. 15
(六)加强相关机构的监督职能16
结论. . . 17
参考文献. .18
致谢.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