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传统观点认为,性侵一般只能由男性对女性实施,且行为方式往往仅限于自然性交。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了不少男性性侵男性、女性性侵男性的案件,方式也多种多样。对于此类案件,受害人往往求救无门,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刑法修正案九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修改一方面加强了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一方面也暴露出一些弊端。我国刑法有必要立足本国国情,借鉴域外先进立法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刑法制度,更好的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稳定。
[关键词] 刑法;男性性权利;保护;完善
目录
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一、男性性权利概述-3
(一)男性性权利的概念及特征-3
(二)男性性权利遭受侵害的情形-3
二、男性性权利保护的必要性-4
(一)尊重男性基本人权的需要-5
(二)贯彻宪法平等原则的需要-5
(三)性权利保护制度统一的需要-6
三、我国男性性权利刑法保护的现状及缺陷-6
(一)我国男性性权利刑法保护的现状-7
(二)强奸罪未将男性纳入保护对象-7
(三)强制猥亵罪对男性性权利保护不周-7
四、完善我国刑法对男性性权利保护的构想-8
(一)域外相关立法及其借鉴意义-8
(二)取消强奸罪的性别限制-10
(三)扩大性交概念的外延-10
五、结语-11
参考文献-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