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股东派生诉讼是保护中小股东股权的重要法律制度,是为了解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侵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内部机关怠于行使诉权这一问题,赋予非参与经营的股东代表公司行使诉权,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正当权益的一项结构性举措。本文先阐述了我国公司法对该制度的规定,然后通过对近些年来有关该制度案件数据的整理,发现该制度的运行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再结合一些典型的案例,发现该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可诉性不强等问题,笔者分析其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自身对该制度完善的意见。
关键词:股东派生诉讼;中小股东;利益平衡;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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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1 引言1
2 股东派生诉讼的现行规定1
2.1 对原告资格的限制.1
2.2 前置程序的规定.2
2.3 被告范围的限定.2
3 股东派生诉讼的运行效果2
3.1 案件数量分析.2
3.2 审理结果统计.3
3.3 驳回诉讼请求原因统计.3
3.4 股东派生诉讼案件上诉情况.3
3.5 原告股东的持股比例统计.4
4 股东派生诉讼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4
4.1 股东派生诉讼典型案例.4
4.2 针对上述案例的思考.5
5 股东派生诉讼可诉性不强的原因反思5
5.1 对原告资格的限制是否合理.5
5.2 前置程序是否发挥了其真正价值?.6
5.3 举证责任分配是否公平合理?.6
5.4 诉讼利益归属是否平衡?.7
6 针对股东派生诉讼可诉性的完善建议7
6.1 扩大提起派生诉讼的原告范围.7
6.2 前置程序功能的更新及立法完善.8
6.3 效益与公平下的证明责任分配.9
6.4 诉讼利益的平衡.9
7 结语10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