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古代诉讼中的物证制度,是从西周时期开始逐步建立, 主要经过秦、汉、两汉、唐、宋、明、清朝的补充完善,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制体系。通过史籍对中国古代物证制度中的物证收集、举证以及效力推出中国古代物证制度在其社会背景下的不足,进而引申出其对现代物证制度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中国古代物证制度;形成原因;现代借鉴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2 中国古代物证制度的历史发展-1
2.1 唐代以前的物证制度-1
2.2 唐代的物证制度-2
2.3 宋代的物证制度-3
2.4 宋代以后的物证制度-3
3 中国古代物证制度的内容-4
3.1 物证的收集方式-4
3.2 物证的举证-4
3.3 物证的效力-5
4 中国古代物证制度的评价-5
4.1 物理取证技术受限制-5
4.2 维护等级特权 , 实行公开的不平等-5
4.3 证明力受制于官员和讼师的主观认知-6
4.4 物证的法律地位低于口供-7
5 中国古代物证制度对现代物证制度的借鉴意义-7
5.1 证据制度中,不能极端适用唯心主义-7
5.2 强化物证技术以及保全证据制度-8
5.3 平衡证据制度下各类型证据的法律地位-8
5.4 完善司法监督机制,防范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非法干预-9
6 结语-9
参考文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