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环境侵权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新型侵权行为,它不仅侵害了财产权,还使公众的健康和生活环境遭受到严重的破坏。环境侵权作为现代社会所特有的社会现象,在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危害后果等方面,均存在着一些不同于传统侵权行为的特征。随着法制社会的不断建设,民间环境法律意识正在逐渐提高,法学界更多的目光开始考虑环境侵权的民事救济制度问题.与此同时,还应该考虑针对环境侵害的止损和预防,同时还应将目光放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并重的领域,所以我论文将围绕这几个问题展开讨论.
关键词:环境侵权案;民事救济;公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1
2 环境侵权概述-2
2.1 环境侵权与传统民事侵权的区别-2
2.1.1 主体-2
2.1.2 对象-2
2.2 环境侵权案的波及范围-2
2.3 环境侵权案的社会危害性-2
2.4 环境保护法在法理上的体现-3
3 实证分析-环境侵权的责任构成-4
3.1 环境侵权案件的归责问题-4
3.1.1 环境侵权案件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分析-4
3.1.2 归责原则的构成-4
3.2 因果关系-5
3.3 举证责任-5
3.3.1 举证责任如何在原被告双方之间发生倒置-5
3.3.2 举证责任如何在原被告双方之间发生转移-6
4 环境侵权的民事救济制度-7
4.1 排除损害-7
4.2 止损与赔偿并重的救济制度-7
4.3 利益衡量-8
4.4 公害赔偿社会化-8
5 完善我国环境侵权的民事救济措施-10
5.1 完善中国环境侵权保护法-10
5.2 完善环境侵权的民事救济机制-10
6 结语-11
参考文献-12
致 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