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成为劳动关系中各自独立的主体,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凸现出来。诚实信用原则经过从古罗马到现代、从私法到公法、从诉讼法到实体法的演变,最终成为帝王条款,并无可置疑地成为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劳动立法没有确立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地位,相关权力义务设置中缺失诚实信用的要求,导致我国劳动关系中诚信缺失,影响到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构建。应当确立劳动合同法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地位,并将其贯彻在劳动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全过程。
关键词:劳动关系诚信;诚信原则;立法缺陷;建议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引 言-1
2-我国劳动关系诚信问题调查报告分析-2
2.1-调查概况-2
2.2-调查结果分析-2
2.2.1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2
2.2.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试用期约定情况-3
2.2.3 劳动者的加班情况-4
2.2.4 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条款的了解程度-4
3-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演化-5
3.1-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价值-5
3.2-诚实信用原则的演化-6
3.2.1罗马法阶段-6
3.2.2近代民法阶段-6
3.2.3现代民法阶段-7
4-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适用-7
4.1-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合同法中的适用-7
4.1.1 在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就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7
4.1.2 在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时双方也应依循诚实信用原则-8
4.1.3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应遵守保密商业机密和对原用人单位忠实的义务-8
4.2 诚实信用在劳动立法中的具体分析——以于某诉欧之杰公司为例-8
5-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关系中的意义-9
5.1-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9
5.2-作为劳动契约关系的基础-9
5.3-弥补劳动关系中的非对称信息-10
6-改善我国劳动关系诚信现状的法律建议-10
6.1-确立劳动合同法上的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地位-11
6.2-具体法律建议-11
7-结语-12
参考文献-13
附录-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