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精神病人受害者权益保护逐渐被大家所认识,并从而其形成层面。在社会法律手段、外国情况对比意识、救济方式等一些方面进行了解。比如,我国的公力救济,私力救济。并对比介绍了国外精神病人侵害中受害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力救济包括:惩戒侵害人用国家的权力、对受害者受损使用公家权力补救等,私力救济包括:为不是官方的途径的民间团体对受害者的各种方式来供给拯救帮助活动,这些受害者的私力救济方法是被国家社会认可的。侵害人责任的承受,刑事责任与传统的民事责任救济形式。但是由于精神病人侵害人的赔偿能力有限的原因,受害者很难从精神病人那里获得抵偿。所以被害人的国家补偿方式进入人民的视野。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精神病人侵害中被害人保护法,立法规定不完善,招致实践中有些状况没有法律来遵循。此外,我国的人、物、财方面的力量在现阶段依然十分受到限制,仍有许多急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项目需要得到投资。另一方面,级别较高的民间组织和机构仍未建立完善。
关键词:精神病人侵害 受害者 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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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精神病人侵害中受害者权益保护的概述-1
(一)精神病人侵害中受害者权益保护的涵义-1
(二)精神病人侵害中权益保护的历史沿革-2
二、精神病人侵害中受害者权益保护的理论基础-3
(一)以国家学说为主导-3
(二)以社会福利学说为辅助-3
(三)国家责任说与社会福利说的比较-4
三、精神病人侵害中受害者权益保护的现实状况及弊端-4
(一)中国精神病人侵害中受害者权益保护的现实状况-6
(二)中国精神病人侵害中受害者权益保护存在的弊端-6
四、借鉴国外经验完善我国精神病人侵害中受害者权益保护机制-7
(一)国外精神病人侵害中受害者权益保护机制的梳理-7
(二)国外经验的借鉴与我国精神病人侵害中受害者权益保护机制的完善-8
参考文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