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无疑是开启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页新篇章。2013年新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也越来越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尽管如此,诸多原因导致该制度在司法实践运行中并不是那么顺利。这一观点也得到理论界普遍认可。本文从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入手,首先介绍了该制度产生的原因以及关于该制度的基本问题,再次介绍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出庭的功能和价值,接着再着重介绍了我国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的现状,最后根据现状引出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的建议。
关键词 刑事专家辅助人 出庭作证 鉴定人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产生原因-1
2.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概述-1
2.1专家辅助人基本概念-1
2.2域外对专家辅助人概念的规定-2
2.3专家辅助人的特征-2
2.4专家辅助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辨析-3
2.4.1专家辅助人和鉴定人-3
2.4.2专家辅助人和证人-3
2.4.3专家辅助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
3.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的功能和价值-4
3.1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权威-4
3.2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
3.3平衡控辩双方力量-5
3.4推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模式改革-5
4.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的现状-5
4.1基本问题-5
4.1.1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及提供的意见证据效力不明-5
4.2程序问题-6
4.2.1选任条件不明和启动程序有缺陷-6
4.2.2缺少专门的专家辅助人质证程序-6
4.3专家辅助人自身问题-6
5.完善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的建议-6
5.1完善立法,增强法律的操作性。-6
5.1.1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6
5.1.2明确专家辅助人提供的意见的证据属性-7
5.1.3明确专家辅助人选任条件-8
5.1.4赋予审判人员启动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启动权-8
5.1.5完善专家辅助人质证程序-8
5.2明确专家辅助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8
5.2.1明确专家辅助人出庭的权利和义务-8
5.2.2明确专家辅助人的法律责任-9
5.3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立专家辅助人法律援助制度-9
结语-9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