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以往传统司法观念中,人们大多认为,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更多在于公诉机关的追诉审判,被害人的态度往往被忽略,然而事实上,犯罪人的定罪审判虽然无法由被害人的态度所决定,但发现量刑的过程或判决的结果都会或多或少的受到被害人的情绪和态度因素的影响。现代科学、健全、合理的法律条文应考虑到被害人谅解因素这一特点,这是当今世界刑罚制度完善的又一趋势。
然而翻阅了我国刑法,其中关于被害人谅解情节的规定相当分散,并不明确。在司法实践工作中,甚至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方向不明确,一些刑事案件的量刑结果无法让当事人信服,给司法实践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由于我国目前的立法较为分散,需要国家将司法标准进行合理的整改,被害人谅解制度应该通过合理的立法规范得到逐步实现,例如在相关法律条文中补充说明可以通过被害人谅解这一特定因素来适当改变刑事案件的最终判定情况,此外还应该解释说明法定化的被害人谅解情节,明确被害人谅解制度的司法解释,建立一个完善的被害人谅解制度系统,标准化被害人谅解制度,做好被害人谅解的量刑内容的细节工作,保证其在司法实践活动中得到充分利用。以此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会发现一些争议问题,因此需要不断补充,或借助相关的法律制度,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真正的使被害人谅解情节发挥重大的作用。
关键词:被害人 谅解行为 法律评析 制度构建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引言-3
2.-被害人谅解的界定-4
1.1.-被害人谅解的概念-4
1.2.-区分被害人谅解行为和刑事和解行为-4
1.3.-被害人谅解行为的特征-5
1.4.-被害人谅解行为的分类-6
3.-被害人谅解的价值-7
1.1.-被害人谅解存在的合理分析-7
1.2.-被害人谅解的价值剖析-7
4.-被害人谅解行为制度的建构-10
5.-总结:被害人谅解情节之法定化-11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