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试用期之所以会存在是因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借此期限考察另一方当事人能不能够满足自身对于对方的预设条件。具体来讲也即是劳动者通过此考察期考察用人单位的综合用工环境是否满足自身的择业需求,用人单位通过此期间主要是为了考擦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毫无疑问试用期对劳动合同是否发挥真正的效用至关重要。我国在有关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对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一系列问题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本文也将详细阐述有关试用期的法律、法规和实务中的问题防范和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将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由于我国在劳动方面的立法过于绝对或笼统,在司法实践中相关规定仍有不足之处,鉴于此,笔者将对其做出详解并提出立法建议。
关键词:劳动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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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1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法律规制. .1
1.1《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1
1.2《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1
1.2.1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1
1.2.2试用期的期限、次数及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2
1.2.3试用期的薪资待遇 2
1.2.4劳动合同的解除 2
2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制存在的问题-4
2.1试用期次数的规定不合理-5
2.2试用期工资的标准不明确-5
2.3试用期内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不合理-5
2.4用人单位法定解除权规定的缺陷-6
2.5违法约定试用期后果规定的缺陷-6
2.6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缺陷-6
3完善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制的立法建议-7
3.1合理确定试用期的次数-7
3.2明确试用期工资标准-7
3.3合理确定试用期劳动者预告解除的提前通知时间-7
3.4改变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标准-7
3.5违法约定试用期法律责任的完善-7
3.6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完善-7
3.7适当借鉴法国和俄国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立法-8
4结论-8
参考文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