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管由来已久,在中国古代社会就有城管的身影,现今的城管源自1996年《行政处罚法》16条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城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于城市管理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城市管理理法立法空白,城管执法依据不完善,违法授权,城管执法人员素质低下,执法理念落后,城管内部监管不足等问题导致城管暴力执法现象严重,城管从执法者变成了违法者,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公众冲突事件的隐患。城管暴力带来恶劣的影响,不仅威胁到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严重损害了国家形象,减损国家公信力。城管暴力执法问题不容小视,从立法出发,完善城市管理法律,健全城管监督体制,加强法治宣传,号召公民参与,解决城管暴力执法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城管 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 暴力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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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1.-我国城管的历史由来与现实发展-1
1.1.-城管的历史由来-1
1.2.-我国城管的现实发展-1
2.-我国城管暴力执法的现状及影响-2
2.1.-我国城管暴力执法现状-2
2.2.-我国城管暴力执法的影响-2
3.-我国城管暴力执法的原因-3
3.1.-城管执法依据不完善,缺乏独立法律支撑-3
3.2.-违法授权现象严重,城管恣意自取权力-3
3.3.-城管体制缺陷,管理混乱-4
3.4.-城管执法人员素质良莠不齐-5
3.5.-执法环境不尽如人意,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手段单一-5
4.-根治我国城管暴力执法的对策分析-6
4.1.-增加城管专门立法,完善城管执法依据-6
4.2.-完善城管管理体制,保障城管执法运行-7
4.3.-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7
4.4.-加强行政法律宣传,号召公民参与-8
参考文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