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占有的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可以依法取得该财产的一项制度。2007年3月16日我国通过了《物权法》,其中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而且还明确了遗失物权利人的回复请求权,但对于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这一问题而言,《物权法》却并未规定。在这个商品流通异常频繁的时代,商品在不同的交易主体之间高速流转,在这之中受让人所取得的物很有可能就属于盗赃物,在这种背景下,如果一味地允许原所有人向现时占有人行使回复权,则势必会影响到之前的交易活动,从而会打乱商品之间的正常交换秩序,使得社会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同时也会因为利益分配的不公平,从而给有关的当事人带来纠纷与矛盾,这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如果有条件地允许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则可以避免无休止的争夺从而浪费巨大的社会资源,使得商品流通得以正常有序地进行。当然,也不能一味地允许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例如这项制度可能会给犯罪分子销赃带来便利,甚至可能被犯罪分子所利用。鉴于我国立法中对盗赃物的善意取得规定的不尽完善,而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又存在较多争议,本文从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理论入手,分析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并对比了我国的相关规定,剖析我国盗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相关规定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在借鉴国内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盗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构建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物权法 盗赃物 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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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1 基本范畴解析-1
1.1善意取得相关概念解析-1
1.2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
1.3 盗赃物的概念-2
1.4盗赃物的特征-2
1.5 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来源-3
2 盗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相关学说及其评价-3
2.1 盗赃物善意取得制度否定说-4
2.2 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区分说-4
2.3 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肯定说-4
2.4 我国关于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相关立法-4
3 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之必要性-5
3.1保护交易各方的利益和交易安全-5
3.2符合公平原则及社会的公平价值观念-5
3.3 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6
4 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6
4.1 盗赃物的处分人是无权处分人-7
4.2 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7
4.3 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8
4.4 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8
5 关于盗脏物善意取得的立法建议-9
5.1 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赃物的范围-9
5.2 关于回复请求权的规定-9
5.3 应当确立公开市场原则-9
5.4 应当明确当事人的追偿权-10
5.5 关于特殊动产-10
6 结语-10
参考文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