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董仲舒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继承了周公“明德慎罚”和孔子“重德轻刑”的思想,并且吸取前朝实行苛政,严刑峻法走向灭亡的教训,明确提出“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董仲舒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德”和“刑”的关系以及“原心定罪”和“亲亲相隐”中的司法实践。董仲舒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以儒家学说为基础,不断引礼入律,在中国法制史影响深远,同时,对我们现在建设法治社会也有很大启示。
关键词:董仲舒 德主刑辅 法律思想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董仲舒简介1
二、董仲舒德主刑辅法律思想产生的原因1
(一)客观原因1
(一)主观原因2
三、董仲舒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3
(一)德主刑辅的“德”与“刑”3
(二)“原心定罪”与“亲亲相隐”5
四、董仲舒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现代意义8
(一)建设法治社会,法治与德治同时进行8
(二)法治的建设应以“常识、常理、常情”为前提和基础8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8
(四)加强执政者、立法者、法律职业人员的道德建设9
参考文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