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春秋时期开始,各派思想家纷纷发表自己的主张,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这一局面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才结束。诸子百家的论争,归根结底是儒法两家思想的交锋,是儒家的“为国以礼”、“为政以德”、“为政在人”主张与法家的“依“法治”国”、“务法不务德”、“独任法制”主张的斗争。韩非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汉族,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本文以韩非“法治”思想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入手,通过浅析其“法治”精髓,研究以其为代表的古代法学家的思想,认识到其“法治”思想的特点及不足,以便我们思考其对我国当代的“法治”建设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韩非 “法治” 特点 启示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韩非“法治”思想产生的原因-1
二、韩非“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2
(一)“明法”-2
(二)“任法”-2
(三)“壹刑”-3
三、韩非“法治”思想的特点-3
(一)韩非的“法治”思想重在加强君权-4
(二)国君要加强君权,必须借助“势”和讲究“术”-4
(三)强调依法治国-4
(四)主张赏罚分明-5
四、韩非“法治”思想的不足-5
(一)法自君出-5
(二)缺少合法性-6
(三)重刑主义-7
(四)人性论的局限性-7
五、韩非“法治”思想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借鉴意义-8
(一)有法可依-8
(二)执法必严-9
(三)对人民法律意识的培养-9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