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刑民交叉案件,是指同一法律事实或者多个有牵连的法律事实同时侵犯了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案件。此类案件往往因为选择适用法律规范的不同而出现的刑法与民法诉讼目的、证据制度及以及既判力上的冲突。理论上解决此类案件的处理机制有先刑后民、先民后刑、刑民并行三种模式。但目前我国有关法律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机制的规定不完善,司法实践中主要采用的先刑后民处理机制中也存在诸多弊端。笔者将刑民交叉案件分为事实竞合型、事实牵连型和规范竞合型三种类型,根据三种类型分别选择其处理机制进行,并对刑民交叉案件相关制度提出建议,期待对我国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的模式建构和完善有所裨益。
关键词:刑民交叉;处理机制;先民后刑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2 刑民交叉案件概述-1
2.1 定义-1
2.2 类型-1
2.3 刑民交叉案件之冲突-2
2.3.1 诉讼目的之冲突-2
2.3.2 证据制度冲突-2
2.3.3 既判力冲突-3
2.4 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模式-3
2.4.1 先刑后民-3
2.4.2 先民后刑-3
2.4.3 刑民并行-4
3 我国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及其弊端-4
3.1 我国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4
3.2 先刑后民模式之弊端-5
3.2.1 不利于对私权进行司法救济-5
3.2.2 不利于刑法的犯罪预防功能-5
3.2.3 不利于当事人的诉讼程序权利实现-6
4 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之重新构建-6
4.1 关于事实定性争议之案件处理机制-6
4.2 规范竞合型刑民交叉案件审理模式-8
4.2.1 一般案件适用先民后刑模式-8
4.2.2 特定类型案件适用先刑后民模式-9
4.3 法律事实牵连型刑民交叉案件审理模式-9
5 刑民交叉案件相关制度完善-10
5.1 适用制度-10
5.2 刑民相关联原则-10
5.3 诉权制度-10
5.4 量刑制度-11
6 结语-11
参考文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