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是以控制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为目的的新建立的制度,在限制行政裁量权、填补法律缺陷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是,我国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极不完善,呈现出制定主体不明确、制定程序不完善、制定形式不统一、监督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对此,我们应当明确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规范行政裁量基准的表现形式,完善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程序和行政裁量基准的监督制度。
关键词:行政裁量权;裁量基准;正当程序;说明理由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2 对行政裁量基准的基本认识-1
2.1 行政裁量权的内涵-1
2.2 行政裁量基准的概念-1
3 行政裁量基准的功能-2
3.1 有效控制行政裁量权-2
3.2 有利于弥补法律固有的缺陷-2
4 我国当前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存在的问题-3
4.1 制定主体不明确-3
4.2 制定程序不完善-3
4.3 制定形式不统一-4
4.4 监督制度不完善-4
5 我国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完善-5
5.1明确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5
5.2 完善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程序-6
5.3 规范行政裁量基准的形式-7
5.4 完善行政裁量基准监督制度-8
6 结语-9
参考文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