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回避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基本的诉讼制度,回避制度的设立与实行,不仅可以提高法院的公信力,消除当事人对法院裁判公正性的疑虑,还可以有效避免审判人员徇私枉法,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回避制度的价值就是保证司法公正,但从我国现阶段的立法情况以及司法实践来看,回避制度虽运用广泛,但就实施本身而言是存在问题的,这与我国的司法现状是分不开的。本文从回避制度存在的问题出发,通过研究探讨,提出了对回避主体的范围扩大、回避程序的完善等构想,希望可以引起法学者们重视回避制度的构建。
关键词:回避制度;回避主体;回避责任;程序构建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2 回避制度的法理分析-1
2.1 回避制度概述-1
2.2 回避制度的价值-2
2.2.1 任何人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2
2.2.2 回避制度与程序正义-3
2.2.3 诚实信用原则-3
3 我国目前回避制度程序现状及问题-4
3.1 回避对象不全面-4
3.2 立法语言模糊不具体-4
3.3 程序规定不完善-5
4 我国民事案件回避制度程序完善的构建-6
4.1 回避主体范围的扩大-6
4.2 回避事由的完善-6
4.2.1 完善“近亲属”范围-6
4.2.2 明确“利害关系”、“其他关系”界定-7
4.2.3 “紧急情况”的内容-7
4.3 回避理由的调查问题-8
4.4 当事人滥用回避权的规范-8
4.5 违反回避制度的责任追究及责任后果-9
5 结束语-9
参考文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