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数量越来越多,其中涉及残疾赔偿金的案件比例急剧增多。而现有的残疾赔偿金制度已经滞后于现如今的新形势。在获取残疾赔偿金后,有些受害人不能自行管理残疾赔偿金,有些受害人随意处分残疾赔偿金用于清偿债务、投资创业,因此法律有必要调整以及完善残疾赔偿金的监管制度。本文首先对残疾赔偿金制度的背景和目的做了说明,再从残疾赔偿金使用的角度出发,具体分析残疾赔偿金使用制度在监护人和使用范围监管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并对实践中存在类似问题的后续医疗费使用监管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残疾赔偿金;监护人;监管制度;后续医疗费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2 残疾赔偿金使用制度概述-1
2.1 残疾赔偿金概述-1
2.2 残疾赔偿金制度的立法沿革-2
2.3 残疾赔偿金使用现状-3
3 残疾赔偿金使用范围的监管-4
3.1 典型案例-4
3.2 残疾赔偿金使用范围中存在的问题分析-4
3.2.1 残疾赔偿金使用范围的异化-4
3.2.2 残疾赔偿金使用范围困境之法理分析——意思自治原则与立法目的冲突-5
3.3 相关立法的完善建议-6
4 残疾赔偿金管理人的监管-7
4.1 案情介绍-7
4.2 监护人管理残疾赔偿金的问题分析-7
4.3 完善残疾赔偿金管理人监管制度的建议-8
4.3.1 设置两类管理人-8
4.3.2 社会管理机构的设立-9
4.3.3 相关立法的完善建议-9
5 延伸思考——后续医疗费使用监管制度的完善-10
5.1 目前后续医疗费用赔偿制度评析-10
5.1.1 一次性赔偿-11
5.1.2 使用无监管-11
5.2 相关立法的完善建议-11
6 结语-12
参考文献-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