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间接故意犯罪未遂一直是理论研究的一个热点,虽然我国刑法总则对未遂犯罪的概念及处罚做出了明确规定,但由于分则规定及司法解释的缺失,造成了目前司法实践中执法不一的局面,影响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及法律权威的实现。鉴于此,本文结合世界各国有关间接故意未遂处罚范围的不同认识,对我国间接故意犯罪未遂问题进行了较为细致的探讨。本文主要是通过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阐述了间接故意未遂形态存在之必要性,对我国间接故意未遂犯罪的处罚范围提出设想。
【关键词】间接故意,犯罪未遂,处罚范围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1
一、我国通说关于间接故意未遂之研究-2
(一)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2
(二)不承认间接故意未遂形态原因之剖析-3
二、对我国通说立论依据的质疑-5
(一)否认间接故意未遂主观目的之质疑-5
(二)否认间接故意未遂客观结果之质疑-5
三、间接故意未遂成立的理论与实践基础-7
(一)规制间接故意犯罪未遂的理论基础-7
(二)规制间接故意犯罪未遂的实践需要-10
四、我国设立间接故意未遂之展望-13
(一)间接故意犯罪未遂形态之界定-13
(二)间接故意犯罪未遂范围之框定-14
(三)对刑法关于间接故意犯罪未遂处罚之构想-16
(四)间接故意犯罪未遂分则之限定-16
结语-18
参考文献-19
致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