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尤其是对隐私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然而,我国目前在立法和司法上对于隐私的保护都存在诸多的弊端,人们在自己的隐私受到侵害时,往往无法得到应有的救济。本文选取一类在现实生活中隐私经常受到侵害的群体即影视明星作为研究对象,原因在于,影视明星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其隐私权与一般公众以及公众人物都存在一定的差别。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结合影视明星的概念和国内外对隐私权的理论研究,给出影视明星隐私权的定义,针对定义的内容,笔者总结出影视明星隐私权的三个特点即权利的自愿让渡性、权利的非公共利益性和权利的冲突性;第二部分,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对我国影视明星隐私权的保护现状进行解读,并结合第一部分影视明星隐私权的特点,归纳出我国目前在立法和司法上处理影视明星隐私权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针对第二部分中的问题,提出三项我国影视明星隐私权保护的完善措施。通过影视明星隐私权的研究,以期对这类特殊且隐私权易受侵害的群体在立法和司法上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 影视明星,隐私权,合理兴趣原则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1
一、影视明星隐私权的特点-2
(一)权利的自愿让渡性-3
(二)权利的非公共利益性-4
(三)权利的冲突性-5
二、我国影视明星隐私权保护的现状解读:基于立法和司法-6
(一)我国影视明星隐私权保护的立法现状-6
(二)我国影视明星隐私权保护的司法实践-7
三、我国影视明星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完善措施-10
(一)确立合理兴趣原则-10
(二)明确影视明星隐私权的内容-11
(三)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11
结论-12
参考文献-13
致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