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解放前一百年的旧西藏实行的是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社会等级制度森严,作为统治阶级的三大领主拥有绝对的政治权威和经济优势。在旧西藏的法律体系中,《十六法典》和《十三法典》最为重要。旧西藏的刑罚制度具有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立法的唯一依据、以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和严格的等级制度为核心、历史发展变化小、以及轻罪重罚和刑罚残酷等方面的特点。旧西藏的刑罚制度维护了封建落后的政教合一体制,阻碍了西藏政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由于西藏的民主改革,旧西藏刑罚制度逐步消亡,这对西藏政治、经济和社会都有重大的影响。西藏的法制化历史进程具有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西藏刑罚制度,背景,特点,影响,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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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民主改革前西藏刑罚制度的历史-3
(一)旧西藏的政府组织结构-3
(二)旧西藏统治阶级的权势和地位-3
(三)旧西藏的经济状况-3
(四)民主改革前西藏刑罚制度对西藏的影响3
二、民主改革前的西藏刑罚制度的主要内容-4
(一)西藏刑罚制度的特点-4
(二)西藏的法律体系-4
四、西藏刑罚制度逐步消亡后的重大影响以及现实意义-5
五、结语 6
参考文献-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