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是当前我国刑法解释学研究的重要范畴之一。在刑法解释和使用上,存在着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之争。形式解释主张对刑罚进行形式的、逻辑的解释,实质解释主张对刑罚实质的、合目的的解释。然而,对于这两种解释论,无论从解释的内容、还是从解释的方法,基本上是从刑法领域出发,这样便把刑法解释学引入了一种困境。本文认为对于刑法中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的位阶关系应该引入法理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笔者将以拉德布鲁赫公式为理据,来分析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的位阶,从而得出本文结论即形式解释优于实质解释。形式解释优于实质解释并不是笔者的发现,本文旨在通过引入法理学研究方法,研究和解释部门法的问题,建立一种研究范式。
关键词:形式解释,实质解释,位阶,拉德布鲁赫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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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问题的提出: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对立4
二、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法理基础6
(一)形式解释的法理基础7
(二)实质解释的法理基础8
三、实质解释论的解析与反思10
(一)实质解释的解析11
(二)实质解释的反思13
四、形式解释的提倡与意义15
(一)拉德布鲁赫的生平及著作15
(二)拉德布鲁赫公式16
(三)形式解释的提倡及意义18
参考文献
答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