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迈入21世纪后,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改善,盗窃在日常生活中也日益频繁的出现,且手段也呈现多样化,其中最让人防不胜防的便是扒窃。为了构建和完善法治社会,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有条不紊进行,我国决定开展对扒窃的严厉打击,2011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此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改,包括盗窃罪的具体内容和详尽说明,将扒窃独立入罪,无论是对扒窃的数额还是扒窃的次数都没有相关规定,此举对未来打击气焰十分嚣张的扒窃犯罪具有指导意义。
在本文中,为了让人们更好地了解扒窃型盗窃罪,从五个方面分析研究了扒窃型盗窃罪的类型,综合分析扒窃行为。起先,本文对扒窃进行了界定,阐述了扒手的定义。并扒窃的发生场所、犯罪对象、行为人主观目的等方面来研究其特点。学术界在对于认定扒窃行为的范畴问题上面并没有太多的争议,学者们普遍认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是扒窃行为发生的地点。但对于其他问题,各学者之间却存在留存着许多的争议。
然后,本文剖释了扒窃行为的入罪和扒窃金额和扒窃次数之间的联系,并对其影响入罪与否得出了结论。在文中我们讨论的一个重点就是认定“携带凶器扒窃”的问题,让我们从另一个方面进行剖析,全面的综合领会扒窃型盗窃罪。研究完扒窃型盗窃罪的认定问题,接下来我们需要研究其既遂标准问题,对扒窃行为属于行为犯还是结果犯,罗列了一些学术观点,进行研究探讨,从而对扒窃的既遂有一个准确理解和结论。
关键词:扒窃行为;盗窃罪;秘密窃取;携带凶器扒窃;既遂标准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扒窃行为概述4
(一)扒窃行为的概念4
(二)扒窃行为的特征4
二、扒窃的认定4
(一)行为地点务必是公共场所4
(二)行为对象务必是他人随身携带的6
(三)扒窃不以秘密窃取为要素7
三、扒窃数额需要达到值得刑法保护的要求8
四、携带凶器扒窃的认定10
五、扒窃型盗窃罪的既遂标准12
参考文献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