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投资者已逐步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这就要求中国目前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能够满足大量资本对外输出的需要。但是国内上,我国关于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还未形成体系。目前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是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来承担,而其发展的期限不长,在维护海外投资者的利益方面所起的作用还很小。国际上,国际政治波谲云诡,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动荡不安的国际社会环境使得我国海外投资企业和人员都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因此,健全和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已迫在眉睫。
关键词: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制度模式;承保条件;保险范围;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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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模式2
(一)双边海外投资保险模式.2
(二)单边海外投资保险模式.2
(三)混合模式.3
二、承保机构设置模式3
(一)保险审批机构与经营机构合二为一.3
(二)保险审批机构与经营机构相分离.4
三、承保条件4
四、保险范围.5
五、代位求偿权.5
六、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现存的问题与不足.5
(一)国内的不足.5
1、立法上不完善6
2、实践上不全面6
(二)国际上的困难6
七、关于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建议6
(一)关于改进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模式的建议.6
(二)关于改进承保机构的设置模式的建议7
(三)关于改进承保条件的建议.7
(四)关于改进保险范围的建议.8
(五)关于改进代位求偿权问题的建议.9
结束语9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