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产权房问题由来已久,既是历史遗留问题,又事关我国将来土地制度以及商品房体系的发展趋势。现行法律及相关政策对小产权房主要持否定立场,但小产权房问题涉及包括农民、农民集体、城镇居民、城市房地产开发商以及政府等多方利益群体,单纯的一概否定或一概肯定不但不能促进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加剧问题的激化。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因此,笔者建议,不妨承认小产权房所占用入地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促进小产权房转正,形成统一的商品房市场,以实现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小产权房 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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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小产权房的界定-4
二、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5
(一)小产权房问题的制度根源-5
(二)小产权房问题的社会原因-6
(三)小产权房背后的利益分析-6
(四)政府部门管理缺位导致小产权房问题难以有效控制-7
三、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基础-7
(一)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制度基础-7
(二)小产权房合法的现实基础-9
(三)小产权房合法化的理论基础-10
四、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途径-13
结语-13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