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行刑社会化的国际刑事政策潮流下,社区矫正这种非监禁刑的刑罚执行方式应运而生。但现实中,假释制度适用率低,主要原因在于受报应刑主义、重刑主义思想、假释奖励说等原因的影响。现有的假释制度在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两方面均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执行环节需要加以完善,具体可在假释的执行机关、假释考验期限、被假释人考验期间的权利保障以及检察监督等方面加以完善。
[关键词]行刑社会化 社区矫正 假释制度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行刑社会化理论及其框架-1
(一)行刑社会化的发展源流-1
(二)行刑社会化的定位及制度保障-2
二、社区矫正制度及其重要分支——假释制度-3
(一)社区矫正制度-3
(二)假释制度-3
三、假释制度适用率低的成因分析及态度-4
(一)报应刑主义思想和重刑主义思想的不良影响-4
(二)国内“假释奖励说”观点的不良影响-4
(三)再犯危险性评估应更加易于操作-5
(四)对接的社会机构工作不够-5
(五)消极适用规范严格的司法解释-5
(六)假释撤销问题-5
四、对现有假释适用条件评析与展望-6
(一)假释制度的实体条件-6
(二)完善假释制度的程序条件-8
五、完善假释执行环节程序-9
(一)假释的执行机关-9
(二)假释的考验期限-9
(三)被假释人考验期间的权利保障-10
(四)加强检察监督力度-10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