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新增加的一项规定,它能保护离婚双方当事人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也能惩罚过错一方的合法制度。在当今社会中,离婚率普遍提高,各种各样离婚理由也层出不穷,而虽然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已实行很多年,但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一直都鲜少适用,操作可行性差。成为一项有名无实的制度,这导致一些严重的后果出现在一些离婚问题中,使无过错方无法得到应有的救济,让老百姓不能真正地做到有法可依,有理可循。
关键词:离婚;损害赔偿;过错;适用;完善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2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述2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性质2
(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特征3
(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功能3
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和问题4
(一)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4
(二)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5
1.离婚损害制度的局限性5
2.离婚损害制度的约束范围太小6
3.实践中的举证困难7
4.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诉讼时效的狭隘性7
三、完善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若干建议8
(一)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则和条件扩大8
(二)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约束范围扩大到第三者9
(三)调整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举证形式9
(四)调整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诉讼时效的规定10
(五)其他建议10
结语10
参考文献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