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今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高涨,他们处理个人财产趋向于通过订立遗嘱的法律形式来实现其作为财产所有人的处分意愿。由于我国大多数家庭采用财产共同共有的传统模式,因而以订立夫妻共同遗嘱为首要选择居多,然而在我国现行继承法中关于共同遗嘱的相关规定是个空白点,具体指既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也没有明文认同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现实生活中我国发生共同遗嘱的纠纷现象无独有偶,而这种无法可依的现象只会造就各地法官高度的自由裁量权,可想而知判决的结果大相径庭,因而我国亟待需要完善相关继承法律制度,以期解决司法实践混乱以及现行法的“力不从心”。
关键词:夫妻 共同遗嘱制度 立法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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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引言-1
一、共同遗嘱的概述-1
(一)共同遗嘱的含义-1
(二)共同遗嘱的类别-2
(三)共同遗嘱的性质-2
(四)共同遗嘱的特点-3
二、国内外的学说-4
(一)国内外不同的看法-4
(二)学说差异的原因-5
(三)国内学者的意见-6
三、我国的立法现状-6
四、笔者的完善建议-8
五、结语-9
参考文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