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将服务领域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是我国新一轮税改的重点项目,符合我国发展服务经济的诉求,也是实现增值税完全转型的有效措施,有利于完善我国流转税税制。生产性服务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本次改革的试点行业之一,“扩围”对其的税负影响不容忽视。
本文以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典型行业交通运输业为研究对象,具体测算了常州交运三山港储运有限公司改征增值税后的税负情况,归纳了税负变动的影响因素和影响对象,又进一步研究了税改对交通运输业的减税效果及其影响因素,说明在生产性服务业推行改革可行,现行政策相对合理。
关键词 增值税“扩围”;交通运输业;减税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1
1.1研究背景-1
1.2研究意义-1
1.2.1 课题研究的意义-1
1.2.2 案例研究的价值-2
1.3国内外研究综述-2
1.3.1国外研究现状-2
1.3.2 国内研究现状-3
1.4研究内容和方法-5
2改征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业税负影响研究的基本理论-6
2.1营业税的基本概念-6
2.1.1营业税的内涵-6
2.1.2应纳营业税额的核算-6
2.2增值税的基本概念-6
2.2.1增值税的内涵-6
2.2.2增值税纳税人的界定-7
2.2.3应纳增值税额的核算-7
2.3交通运输业的性质-7
2.3.1交通运输业的特殊性-8
2.3.2交通运输会计的特殊性-8
3常州交运三山港储运有限公司改征增值税的税负研究-10
3.1企业的基本情况-10
3.2关于企业税负变动影响因素的分析-10
3.3关于企业税负变动的测算-11
3.4关于企业税负变动影响对象的研究-12
3.4.1“扩围”会涉及会计科目的调整-12
3.4.2“扩围”对企业利润和所得税的影响分析-12
3.4.3“扩围”对企业总体税负、负债和资产的影响分析-17
4关于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减税效果的分析-19
4.1交通运输业减税必然性的理论研究-19
4.2交通运输业减税可能性的因素研究-19
4.2.1可抵扣项目的成本比因素分析-20
4.2.2可抵扣项目的收入比因素分析-20
4.2.3税率的因素分析-20
4.2.4其他因素-21
结论-23
致谢-24
参考文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