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2008年5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以来,以民间资本为主的各路资本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热情高涨,机构数量、资本规模和从业人数快速增长。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和贷款规模已经超过印度小额贷款机构,发展势头之迅猛与当年农村合作基金会相似,同时也暴露出与上述两类组织相似的制度缺陷。本文试图通过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衰亡和印度安德拉邦小额贷款危机两个事件的分析,挖掘当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制度层面共性缺陷,并提出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制度,缺陷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4
2 农村合作基金会衰亡的制度分析-4
2.1 市场准入门槛较低-4
2.2 日常监管缺乏力度-4
2.3 利率定价不可持续-5
2.4 机构建设缺乏专业人才-5
2.5 产权制度方面模糊不清-5
3 印度小额贷款公司危机的制度分析-6
3.1 发展速度过快-6
3.2 日常监管轻视风险-6
3.3 利率定价缺少节制-7
3.4 政策目标有待商榷-7
4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制度安排现状-7
4.1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制度安排的进步性-7
4.2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制度安排的风险性-8
4.3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制度的比较-10
5 对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相关建议-11
5.1 制定发展战略规划-11
5.2 建立高层监管协作-11
5.3 建立人才培养机制-11
5.4 加快公共服务建设-12
5.5 建立健全评价体系-12
结 论-13
参考文献-14
致 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