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增值税征管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也随之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为贯彻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政策,财政部于2016年12月出台了最新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增值税的科目设置进行了完善,对购入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差额征税等业务的账务处理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梳理了我国自1993年以来对增值税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文着重对2016年发布的最新规定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 增值税 会计处理 研究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引言-1
2关于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法规梳理-1
2.1营改增以前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1
2.2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2
2.2.1 “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2
2.2.2 “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3
2.2.3 “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4
2.2.4 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4
2.2.5 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式-5
3分析我国目前的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政策法规的优缺点-6
3.1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优点-6
3.1.1 科目设置更加合理-6
3.1.2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能相互配比-6
3.1.3明确收入确认的时点与产生纳税义务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6
3.1.4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分期抵扣-6
3.2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不足-7
3.2.1坏账损失对应的增值税的处理存在问题-7
3.2.2存货成本不具有可比性-7
3.2.3增值税会计处理对增值税政策的依赖性强-7
4对于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建议-7
4.1改善坏账损失对应的增值税的会计处理-7
4.2改变存货成本计量不具有可比性的缺陷-7
4.3完善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协调机制-8
5结语-8
参考文献-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