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当今社会,世界各国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开征已经是非常普遍的。我国1940年北洋政府执政期间曾经征收过遗产税与赠与税,1994年,在税收改革中,遗产税与赠与税已经纳入税收制度,可迄今还没有征收任何遗产税,也没有征收赠与税作为遗产税的补充。在过去的几十年中,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改善,贫富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我国为了防止两级分化和社会成员的共同进步,必须尽快征收遗产税与赠与税。这篇文章对遗产税和赠与税的解释分析以及中国目前的发展状况,来说明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征收是不可避免的。
关键词:遗产税 赠与税 征收
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2
一、遗产税与赠与税的概念及特征-2
(一)遗产税与赠与税的概念-2
(二)遗产税与赠与税的特征-2
1、遗产税与赠与税是直接税-2
2、遗产税与赠与税是财产税-2
3、遗产税与赠与税是从价税-2
二、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征收现状-2
三、我国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可行性-3
(一)历史上的遗产税与赠与税-3
(二)我国现阶段开征的遗产税与赠与税具备的条件-3
四、我国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的意义-4
五、我国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的具体措施-5
(一)开征此税种可能存在的问题-5
1、税源比较少-5
2、很有可能造成人才流失-5
3、开征此税种比较复杂-5
(二)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具体措施-5
1、合理确定纳税人和征税范围-6
2、采用超额累积税率-6
3、纳税优惠-6
结论-7
参考文献-8
致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