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94 进行的分税制改革明确了地方的财政权,从制度上为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提供了动力。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提高本地公共服务水平,纷纷加入以争夺税收收入为核心的横向竞争。在税收竞争过程中,地方政府运用税收立法权制定差异性税收政策,并采取各种竞争手段对税收资源展开不同程度的争夺和控制,税收竞争的方式和范围不断扩大。地方间的税收竞争是一把双刃剑,但现阶段其负效应越来越严重。由于地方间税收竞争正负效应并存,这就使得治理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能全盘否决。
关键词:税收竞争;分税制;税收立法权;转移支付制度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4
二、区域税收竞争的定义及效应分析-4
三、我国区域税收竞争产生的问题-5
(一)区域间的发展差距加剧-5
(二)本地收入的公平分配被扭曲-5
(三)整体税收收入流失-6
(四)税收制度被破坏-6
(五)地方公共服务水平降低-6
四、我国区域税收竞争问题的原因分析-7
(一)不完善的财政分权-8
(二)过于宽泛的自由裁量权-8
(三)不稳定的税收立法权划分规则-9
(四)交叉的税收征管主体权限-10
(五)不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10
五、我国区域税收竞争的治理-11
(一)平衡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11
(二)深化监督体系的改革-13
(三)建立区域税收协调机制-15
参考文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