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初创期、成长期、稳定期和衰退期是一个企业的成长经历,再加上社会市场经济优胜劣汰已成为定局。企业无法经营必将面临破产或兼并。破产清算会计是传统会计的一个分支,两者有紧密的联系。在我国目前参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不够完善,清算会计理论还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全面、公认体系,破产清算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也尚不明确。现阶段对于破产清算会计的处理,只能参照常规会计处理,但破产清算会计和常规会计有一定区别,会计准则也不完全适用。本文结合破产清算会计和传统会计的不同,对破产清算会计目标、对象、原则、程序等理论进行对比分析,再探讨破产清算会计核算方面的相关内容,将破产清算和破产清算会计两方面互相结合提出对策。从而让破产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有章可循,合理优化地清算,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解决实际问题,顺利退出,促进新一代企业的创建和发展。
关键词:破产 破产清算会计 破产清算 传统会计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概述-1
(一)定义-1
(二)特点-1
二、破产清算会计与传统会计的不同-2
(一)破产清算会计与传统会计的基本假设-2
(二)破产清算会计与传统会计的对象分析-3
(三)破产清算会计与传统会计的目标的比较-4
(四)破产清算会计与传统会计的原则区别-4
(五)破产清算会计与传统会计的程序比较-5
三、我国破产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6
(一)关于破产企业会计清算要素的分类与计量问题-6
(二)关于破产清算中特殊事项的破产清算会计处理问题-7
(三)关于破产清算财务信息的披露问题-7
四、破产清算会计与传统会计的突破-7
(一)破产清算会计方面-7
(二)破产清算方面-8
参考文献-9
致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