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78年,我国正式提出施行排污收费制度,旨在以经济手段控制排污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当前,我国环境问题突出,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污染等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排污收费制度这项行政制度显然没有能有效发挥其控制污染的作用。
本文通过对环境保护费“费改税”发展历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统计研究法等方法,结合我国现实环境污染状况和环境保护税法中的具体规定分析“费改税”改革的局限性,针对“费改税”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解决环境保护税税率、征收方式、资金分配和征税范围等存在的问题,探索完善环境保护税税制体系,保障其实现遏制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 排污费制度 碳税 税收弹性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1
2 我国的环境污染现状-1
3 环境保护费与环境保护税的概念-2
4 环境保护费“费改税”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2
4.1必要性分析-2
4.2可行性分析-3
5 环境保护税现存问题-4
5.1征税标准制定比较保守-4
5.2浮动税率标准当无上限-4
5.3税率标准统一缺乏差异化-5
5.4二氧化碳未纳入征税范畴-6
5.5机动车尾气未纳入征税范围-6
5.6民间对于政府工作监督缺位-7
5.7税收收入全归地方,易造成腐败-7
6 环境保护税改进建议-8
6.1逐步提高固定税率-8
6.2中央地方共同制定税额标准-8
6.3将二氧化碳和汽车尾气纳入征税范围-9
6.4延续中央地方分成模式,加入第三方民间检测机构-10
7 结束语-11
参考文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