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营改增”已全面开展,曾经的地方主体税种营业税也退出舞台,寻找能代替营业税的地方主体税种是当前地方税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本文选择了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资源税,从税源的多少、税收规模、税收的征收管理等方面比较了各税种本身的特点以及它们对地方税收收入产生的各种影响,提出了对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建议:在消费税改进完善后,作为省级政府的主体税种,市县级政府可以把改进后的房产税作为主体税种,加以培育进而完善地方税体系。
关键词:地方税;主体税种;消费税;房产税
目录
摘要、关键词
Abstract、Keywords
一、绪论-2
二、文献综述-2
(一)国内研究现状-2
(二)国外研究现状-3
三、我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现状-3
(一)我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现状-3
1. 中央和地方税收划分现状-3
2. 地方税收收入现状-4
3. 地方税系现状-5
(二)我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面临的主要问题-5
1. 地方税种数量多,收入规模小-5
2. 地方税主体税种缺失-6
3. 地方税系税种设置不合理-6
(三)“营改增”对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影响-6
四、国外地方主体税选择的比较分析-7
(一)国外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体制框架设计-7
(二)国外地方主体税种具体选择-7
五、我国地方税备选税种分析-8
(一)消费税-8
(二)个人所得税-9
(三)房产税-9
(四)资源税-10
六、我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实现路径-10
(一)地方主体税种应满足的三个标准-10
(二)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制度前提-11
(三)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建议-11
参考文献-13
致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