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房地产税由房产和地产两个部分组成。房地产税的纳税目标是房地产,纳税义务人为房地产的产权所有人。房产税的计价依据有两种情况,一是按照房屋的原值进行税款征收;二是房屋出租根据租金收入缴纳房地产税。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愈发成熟,按房产原值计税已经不适合我国的国情,新形式下的房地产税改革应该更多的从房地产的评估价值着手,方能合理高效的开展房地产税的征管。本文意在揭示我国进行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必要性及改革方向,探寻适合我国社会发展现状的征税方法及计税依据,和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行税收征收管理。
关键词:房地产税 评估价值 税制改革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3
二、对住宅征收房地产税的理论基础及改革试点-4
(一)对住宅征收房地产税的理论基础-4
(二)沪渝房地产税的试点概况-5
三、我国当下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6
(一)房地产税的征税依据不合理-6
(二)税种结构设置不当,征税对象不明确-6
(三)配套制度不健全,房地产税收征管难-7
四、美日房地产税的税制比较-7
(一)美国的房地产税制及特点-7
(二)日本现行的房地产税制及特点-8
五、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初步构想-9
(一)明确纳税依据-9
(二)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产登记制度,避免重复征税-10
(三)建立健全房地产评估制度,加强配套制度建设-10
参考文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