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黄岩岛,又称为民主礁,位于北纬15°07ˊ,东经117°51ˊ,北距离中国的广州约600海里,东距离菲律宾苏比克湾大约126海里。中国早在2000 多年前就发现了黄岩岛并予以命名;元朝时期进行“四海测验”并在之后将黄岩岛列入中国版图,实施主权管辖。菲律宾在1997年以前,从未对中国政府对黄岩岛行使主权管辖和开发利用提出过任何异议,并且还多次表示黄岩岛在菲领土范围之外。然而1997年以后,菲军舰多次驱赶、撞沉中国渔船,挑起黄岩岛领土争端。1994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规定的出台后为菲侵占黄岩岛找到了“理由”,菲方利用“200海里”这一概念把距离远近作为其侵犯我国领土的依据。通过列举黄岩岛争议的产生和纵观1997年以来有关黄岩岛主权归属的历史事实,根据国际法领土取得的方式,从“先占”和“时效”原则进行法理分析,中方对黄岩岛的领土主权都毋庸置疑。
关键词:黄岩岛 专属经济区 领土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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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黄岩岛主权争议的由来和现状..2
1.1 黄岩岛争议的产生2
1.2 黄岩岛争议的现状3
2黄岩岛主权归属的历史事实...5
2.1 1997年以前的历史事实5
2.1.1 中方历史5
2.1.2 菲方历史..5
2.2 1997年以后的历史事实6
2.2.1 中方历史6
2.2.2 菲方历史6
3 黄岩岛主权归属的法理分析..7
3.1根据国际法上的“先占”原则分析黄岩岛主权归属7
3.2根据国际法上的“时效”原则分析黄岩岛主权归属7
3.3针对黄岩岛问题提交国际私法或仲裁无法理依据8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