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公用事业的环境治理、水处理等项目也已转变为商品形态,许多工程项目纷纷进行了投融资机制的改革,吸引多元化社会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项目领域,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然而城市环保设施作为公用基础设施一直以来都是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由于政府财政可支配部分十分有限,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因此可能导致城市公用设施的运转艰难,管理和技术滞后。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高速增长,城市人口的数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水环境的治理对于改善人们的居住生活条件也成了迫在眉睫的问题,治水的关键是治污,而治污的重点则是污水处理项目的实施。为了实现环境保护和加快城市经济发展的“双赢”局面,有必要通过各种融资方式和市场化的运行模式来拓展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渠道,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效率和国际化水平。
本文在分析我国目前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着重对的四种融资安排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根据国家的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和襄樊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运用了经济学、财务管理及管理学的一般原理,对襄樊市渔梁洲污水处理厂新建二级处理项目采用BOT融资模式建设进行了方案设计和分析,包括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公司组建方案、融资方案、运行方案等内容,并对项目实际运作中的污水处理费收取、代收、付款和中水回用方案等具体内容提出了解决思路和办法。
通过分析、比较和实证研究可以得出结论:BOT融资方式作为国际通行的一种融资安排方式,引入我国后,结合我国各地实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完全可以作为目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要筹集手段,从而加速城市化进程,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
关键词: 污水处理 融资方式 项目融资BOT
BOT(建设-经营-移交)融资模式,是以项目建设、经营的特许权协议为融资基础,由项目公司为项目的投资者、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在特许权协议期限内,通过经营项目获得利润,并在到期后将项目移交给业主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BOT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由英国的石油公司成功运用并得以推广,现已成为发展中国家进行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建设的一种重要的项目融资模式,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也开始运用BOT模式进行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BOT模式运作的基础是特许权协议,关键是政府及其代理机构的支持与积极参与;BOT模式的核心理念是,资本的投入必须得到可预见的回报。BOT模式是以项目的未来收益为融资基础的,其最大的吸引力来自BOT项目独特的定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以及由此产生的稳定的市场份额和资本回报率;因此,特许权协议须对投融资的资金回报问题做出可预见性的安排,使项目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