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食产业补贴支持政策 现阶段政府调控市场的政策工具主要以粮食补贴为主,粮食补贴主要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两种方式,补贴的意义在于保证粮食安全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双方面作用。 1.直接补贴政策 在中国现阶段的政策上来看,直接补贴主要是农民栽培粮食的补助、农用机械购买的补助。首先是增加生产补贴,开发特殊补贴,提高粮食生产技术,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其次是完善农业补贴金相关的政策,不能铺张浪费的无目标的大面积补贴,而是要针对某一特定粮食来补助,再建立全面的农业补贴和农产品价格的运输机制,以防范政策效应的弱化。 2.最低收购价政策 最低收购价主要来自于价格引导和影子价格的作用,应根据市场供需、生产成本和财务预期,不断完善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根据不同的粮食所有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食物权属于国家。设立由非营利部门具体实施的收购政策,作为政策执行保障的补贴,补贴的成本,利息补贴,应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政策性业务不应该和业务混合操作,避免业务转向商业政策转嫁成本。第二,粮食企业按市场价公开购买农民卖粮,国家不再被指定任何粮食企业按最低收购价购买,国家不负担食品公司收购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二)粮食产业财政支持政策 财政粮食直接投资和财政粮食补贴可以构成一个畅通的粮食财政渠道。财政粮食直接投资是由政府直接投资,如国家粮库建设、仓储物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粮食流通产业经营领域。财政粮食补贴是给予收买、储存、物流、交换等各个领域直接或间接的政策性补贴及补助。 1.粮食风险基金政策 一是积极探索和创新食品风险基金管理体制,明确粮食风险基金管理责任,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因素,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高效运作的机制。食品部门对风险资金的监管和管理进入系统的轨道,明确了监管责任的关系,从而充分把握食品风险的支出。二是构建成熟完善的粮食风险基金体系,省、市、县合同使用的粮食风险基金,因资源不同,部分城市、县级粮食风险基金缺口较大,急需加大投入,扩大规模。建议建立一个由政府财政部门监管监督的完善的粮食风险基金体系,稳定粮食安全支出和收入的比例。三是调整食品风险基金使用,改变直接补贴资金筹集渠道,与国家全面农业补贴和其他农业专项补贴一起。加大粮食宏观调控专项支出,为政府定点食品应急企业,给予一定的支持和补贴。 2.财政拨款扶持政策 成立粮食运输设备及通道帮助的政策。一是增加当地粮食运输设施,在中央企业全面支持的地方上拓展道路降低成本,同时,还要关注仓储车间老化的问题,让这些最困难和最需要得到解决的问题以最快速度得到解决,并加以大力的政策支持力度,政府部门要对当地粮食储存仓库和现代化设施建设方面提供重点支持,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资金投资建设或资助建设一批公共职能的仓储设施,支持国有粮食仓储企业发展。第二是财政拨款或对重点粮食支持的项目的推广,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多元化投资”方针,鼓励不同企业进入粮食物流领域。 (三)粮食流通产业税费减免政策 国家免征增值税,对储备粮库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大型仓储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减半,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1.粮食企业增值税政策 随着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完成,国家在1999年发行了“承担粮食购销任务的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实际的情况,需要调整和改善。一是调整免税范围,改革后不再是国有或国有控股,而是从事粮食购销业务的粮食企业,继续给予增值税免税政策,然后引入全新的增值税减免政策和方法,打破原有的免税政策,按照经营的食品种类和范围的划分,只要企业经营的国家规定的食品品种可享受免税政策。二是进一步扩大免税品种,涉及粮食切面、饺子皮、皮革、大米等粮食复制品和粮食为原料加工本成品、成品或再加工成品应减少征收增值税。 2.粮食存储税收减免政策 粮食存储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和物质基础,存储企业的经营大多都是依靠财政补贴来维持。一是完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要承担财政补贴的储备业务单位,都包括在免税范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财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并延续这些税收政策。虽然国家有储备企业税收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财政资源薄弱的地区,实施更加困难。我认为要更加明确免税项目和制定清晰的免税清单,保证执行的政策不会是纸上谈兵。二是充分体现了公平和全面的税收政策,要承担银行业务单位获得的财政补贴,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企业,无论是储备还是口粮企业,都应纳入免税范围,一视同仁。 3.粮食物流费用政策 首先,粮食物流园区的主要节点,国家和省粮食现代物流建设项目的安排倾斜,在同一个土地供应和工业项目,以相同的方式实施的重点支持。其次,加强运输组织,减少各种不合理运输的额外成本,满足散粮运输工具的条件享受相关政策对农产品“绿色通道”,到路口,桥梁,船舶过闸实行减免,降低粮食运输成本,促进体粮食运输的发展。最后是规划和建设,让投资者享受国内设备购买税费的减免,并可以让企业申报物流税试点等。 (四)粮食产业金融支持政策 随着粮食流通产业的不断壮大,对技术对产品的不断更新,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加,金融服务在深化粮食流通产业和发展阶段的支持作用也日益突出,原有单一的粮食企业金融服务政策已经不能满足工业发展的需要。 1.粮食资金贷款政策 农业发展银行不仅需要政策性收购资金的介入,优先支持粮食贷款的资金需求,加大对粮食仓库的存量,给予信贷贷款和贷款担保,以最低价收购。还需要增加粮食供给的独立运作,将粮食企业独立经营的粮食贷款,视为准政策性贷款,资质条件较好的采取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 2.机构建设发展政策 一是支持食品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的产业化,重点是龙头企业的产业化,食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加工设备和加工技术等。二是推动粮食生产和营销,关键是要保证企业购买粮食生产区所需的商业贷款。 3.政府企业担保政策 一个金融机构不愿意提供贷款给企业的重要原因是食品企业资产负债率高,没有可以做的抵押物,食品企业的信用状况。建议政府拿出一些钱,食品企业自筹资金,按照“政府引导资金,市场运作的规律,企业管理的原则”,建立食品联合保证基金,以支持建立和发展食品企业,以解决各种资金问题,并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和后续基金投资体系,一方面解决了粮食企业贷款困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使银行能够锁定风险,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