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 2004 年以来,美国、欧盟纷纷打破了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的做法,对来自中国的产品展开了“双反”措施。作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美国和欧盟对华“双反”案件的不断增多、涉及产品范围的不断增大给我国企业造成重大打击。本文旨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了 WTO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理论知识,从处在不同的经济体制角度出发,对并征“双反税”的重复救济问题作更深入的探讨。根据结论,为现处于非市场经济地位的中国以及2016年后取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中国,提供更多启示。
关键词:“双反税”;重复救济;市场经济国家;非市场经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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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1引言-1
1.1研究背景及意义-1
1.2研究思路及方法-2
2并征“双反税”的重复救济问题概述-2
2.1“双反税”及“重复救济”概述-2
2.2WTO相关法律法规对“双反税”中重复救济问题的规定-3
2.3国内外研究情况-4
3从不同经济体制角度分析-5
3.1对市场经济体并征“双反税”的重复救济问题分析-5
3.1.1补贴同等程度地降低产品价格-5
3.1.2补贴并非同等程度地降低产品价格-6
3.2对非市场经济体并征“双反税”的重复救济问题分析-7
3.2.1替代国价格中不存在国内补贴-8
3.2.2替代国的价格中存在国内补贴-9
3.3小结-9
4启示-10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