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的数量极其庞大,所以农民的医疗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为了让农民享受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但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产生的时间还不长,尚在发展完善中,所以现有的医疗制度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与不足,比如一般性配套措施的缺失,政府模糊了自己的职责,宣传力度不够等等问题。基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本文以政府职责为切入点,分析了政府未尽到的职责的原因,以此为基础,找出政府如何在新农合制度中承担应尽的责任。
【关键词】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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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概述2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含义2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与现状2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府职责的必要性3
三、当前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职责缺失浅析5
(一)政府承担筹资责任不够,出资额偏低5
(二)一般性配套制度供给缺失5
(三)政府宣传工作不到位6
(四)政府管理和监督职责薄弱6
(五)政府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缺乏合理性和基层医疗水平的滞后6
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政府职责的对策7
(一)政府加强立法,规范运行机制7
(二)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方式8
(三)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训9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9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