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环境的变化,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已经不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的政府管理的要求,而权责发生制运用到政府会计上极具优越性。本文在分析了权责发生制运用的历史原因后,介绍了国外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运用现状和有关国际组织对权责发生制的倡导;分析了我国政府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客观必要性;并结合目前我国使用的会计基础及存在的问题,分别从借鉴国际经验为改革夯实基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驾护航”、构建新的政府会计体系及完善政府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完善配套设施及人员培养等方面阐述改革实施路径;最终论述了我国政府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具体运用。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受托责任
目录
摘要
Abstrat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1
(一)研究背景-1
(二)研究意义-2
二、 理论基础分析与概念界定-3
(一)政府会计含义-3
(二)政府会计确认基础-3
三、 我国政府会计现状及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4
(一)我国政府会计确认基础的现状-4
(二)我国政府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客观必要性-5
四、 我国政府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实施路径-6
(一)借鉴国际经验为改革夯实基础-6
(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驾护航”-6
(三)构建新的政府会计体系及完善政府绩效考核制度-6
(四)建立完善配套设施及人员培养-7
五、 权责发生制的具体应用-9
(一)对固定资产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9
(二)对收入支出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9
(三)对跨期拨付业务的年终结转事项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9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