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证券发行注册制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上的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
新股发行注册制强调发行人是第一责任人,中间商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把关,证券监管部门着重合规性审查,对企业生产经营等不做实质性判断。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之一,在面临这样一项根本性的变革之时,其责任也在发生着变化。
本文从考查IPO制度的当前现状出发,包括核准制和注册制;分析了发达地区的IPO注册制的特点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特点;研究IPO注册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
关键词:IPO 注册制 会计师事务所 核准制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1
2 IPO注册制特征-2
2.1美国 IPO 注册制-2
2.2日本 IPO 注册制-3
3 IPO注册制下会计事务所的特点-3
3.1有利于扩张咨询业务-3
3.2有利于强化投资者保护-4
3.3有利于规避审计风险-4
4 IPO注册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4
4.1IPO注册制对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的推进-4
4.2 IPO注册制对审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5
4.3 IPO注册制对签字审计师责任的强化-5
5 IPO注册制下,推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6
5.1完善相关法规制度-6
5.2调整会计师事务所定位-6
5.3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水平-7
6 结束语-7
参考文献-8
致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