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得益于我国证券制度的不断优化,2014年做市商制度引入新三板市场,对于证券市场而言无疑是注入“新的血液”,这种血液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市场的流通性,完善了现有制度的不足,规避了某些靠行政干预的方式接入市场,达到了一些显而易见的成果。如果说改革带来的新三板市场的流通与发展,那么是否可以做市商相关规定与我国现行的股票交易制度结合呢?其实早在几年前一直有资深学者在探讨,基于前人的经验也给出自己的鄙见。中国引入做市商制度既带来了“喜悦”的同时也带来了“忧伤”,有关信息泄露,做市商自营操作,恶意砸盘等现象时有发生,也一度引起学界对该制度的深入探讨。做市商制度不是国内首创,而是源自于国外,为大家所认可的典型市场莫过于美国的NASDAQ市场,美国NASDAQ市场的不断发展带来的是各国的不断效仿,还有日本的JSADAQ市场等。本文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理论分析,法律解释,举例角度,阐述做市商制度基本内容、国外发展状况、我国新三板市场引入该制度的讨论等,最终从法律的角度给出有关做市商制度在我国发展建议和法律思考。
关键词: 做市商制度 法律规则 NASDAQ市场 新三板市场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3
一、做市商制度概述-3
二、做市商制度运行模式与法律规则-4
(一)做市商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及规则-4
(二)做市商与证券投资者的关系及规则-4
(三)做市商与证券市场其他主体的关系-5
(四)做市商的权利与义务-5
三、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概况-6
(一)美国NASDAQ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发展-6
(二)“NASDAQ”现象延续(日本JASDAQ市场)-7
四、我国新三板市场有关引入做市商规则的讨论-7
(一)传统型做市商制度的不足-7
(二)监管制度的不足-8
(三)做市商主体资格单一-8
五、修改《证券法》相关规定及法律建议-9
结论-10